国务院关于扩大昆山深入两岸产业
合作试验区领域的批复
国函〔2020〕168号
江苏省人民当局、国度发展鼎新委:
你们关于扩大昆山深入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领域的请示收悉。现批复如下:
一、赞成扩大昆山深入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(以下简称昆山试验区)领域至昆山全市。
二、昆山试验区要对峙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领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钟注三钟注四钟注五中全会心灵,当真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萦绕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、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推进的新发展格局,加强两岸产业合作,支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,推进两岸中幼企业深度合作,在两岸业务方便、科技互换、金融合作等方面先行先试,推动两岸人才互换合作,进一步推进两岸产业融合发展。
三、国度发展鼎新委、江苏省人民当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元,依附昆山深入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部省际联席会议造度,进一步加强对昆山试验区建设发展的领导和服务,持续推动昆山试验区建设推进两岸产业合作转型升级的先行先试区、两岸中幼企业深度合作的沉要载体、两岸互换合作模式创新的示范平台,实时总结推广昆山试验区好经验融洽做法。
国务院
2020年12月14日
(此件公开颁布)



